6月30日,市文广旅体局接到省文物局通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肇庆古城墙保护规划》已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由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公布实施。公布实施日期为2020年6月12日。
《规划》公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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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城墙朝天门段(肇庆市文物局提供)
肇庆古城墙自2001年6月列入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上级文物部门的指导下,城墙本体处于有序管理及维护状态,但因未编制文物保护专项规划,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其保护及展示工作。2014年,肇庆古城墙启动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根据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以及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的要求,为有效保护城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永续传承,协调文物保护与古城保护发展、协调社会各方诉求以及开展文物可持续利用,2015年开始,由市文广新局牵头组织编制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肇庆古城墙保护规划》(简称《规划》)。
《规划》封面与保护区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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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编制工作启动以来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
2015年1月
十二届37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落实了《规划》编制经费。
2015年2月
《规划》编制正式通过立项。
2015年4月
完成招标开始了《规划》编制工作。在编制期间,市分管领导多次听取编制工作汇报并提出具体的编制要求,市文广新局积极会同编制单位开展详细的实地调研、协调各职能部门收集规划所需的各项基础资料,多次组织专题研讨会征求专家以及职能部门意见建议。
2015年9月
编制完成初稿。
2015年10月23日
市文广新局组织召开申遗工作座谈会,专门就《规划(初稿)》听取地方专家和市直各单位意见,会后收集了各单位书面意见,协同编制方对《规划》进行修改完善。在此期间《肇庆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修编工作也在进行、同时我市正式启动府城保护与复兴项目,市文广新局会同编制单位积极同相关部门沟通衔接。
2016年1月
《规划》修改定稿。
2016年2月
报送省文物局。
2016年3月21日
省文物局会同省建设规划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原则通过了该《规划》,根据省文物局专家评审意见,编制单位对规划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并吸收2016年4月“肇庆历史文化名城研讨会”专家及市委主管领导意见修改形成《规划(送审稿)》。
2016年7月
市文广新局报请市政府批准,将《规划(送审稿)》报省文物局,由省文物局报送国家文物局。
2017年11月
国家文物局批准该《规划》。
2017年12月28日
省文物局转发国家文物局的批复意见,根据国家文物局批复意见,编制单位进行了最后修改,并根据省文物局的意见征求市规划部门意见,对市规划局意见进行了回应说明。
2018年4月
市文广新局向市政府报送《关于向省报送<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肇庆古城墙保护规划>的请示》。市政府多次组织专题会议研究讨论《规划》报送事项。
2018年12月24日
十三届62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同意《规划》报省公布实施。
2020年2月20日
肇庆市人民政府正式将修改完善后的《规划》报送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2日
省人民政府在认真征求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意见基础上,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发文形式公布了该《规划》。
古城墙西门考古遗址(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提供)
《规划》是我市第一部文物保护单位专项规划。目前我市共有6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41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20处。其他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工作也在有效推进。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是实施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工作的法律依据,是各级人民政府指导、管理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工作的基本手段。《规划》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正确处理古城墙保护与府城保护与复兴及我市经济建设的关系,正确处理古城墙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关系,促进古城墙保护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使古城墙及其环境得到有效保护。也必将有利于古城墙申遗工作和府城保护与复兴项目相关工作的科学、有序推进。